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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桥下片区D-19(中心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添加时间:2023-09-26 16:41:49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本次调查地块为永康市龙山镇桥下片区D-19(中心幼儿园)地块,位于环镇西路与勤学路交叉口东南侧,太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东南侧约1.3km处,东至农用地、南至农用地、西至西渠、北至勤学路,总占地面积7159m2(合10.7385亩),中心点为东经120.179554°、北纬29.018817°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桥下南村农用地,地块内主要种植蔬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无外来土壤和固废堆积。2023710日,地块内已完成地基开挖,地块内西侧发现一条饮用水输送管道,该管道属于永康市北部水库联网工程中东溪-太平水库联网工程管道,主要用于从太平水库向古山镇输送生活用水。根据由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龙山镇桥下片区D-19 (中心幼儿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七条,本地块为农用地转为居住用地故判定为甲类地块,需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十四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服务设施用地(R22)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