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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义新区金满湖单元(余宅村A 地块)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2-12-04 15:35:23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义新区金满湖单元(余宅村A 地块)地块占地面积约68937.51m2(合103.4063),地理位置中心点为东经119.855844°,北纬29.210791°。本地块历史上属于余宅住宅用地及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水果。本地块于2020年底被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征收并于2020年整村拆迁。本地块东侧为余宅B地块(建筑已拆除),南侧为宏业路,西侧为荒地,北侧为金尊华府。根据金义新区金满湖单元(余宅村A 地块)地块规划条件书(金自然规条:330702202100051金义新区金满湖单元(余宅村A 地块)地块拟出让用于居住用地(R2)、零售商业用地(B11)、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七条,本地块为农用地转为居住用地故判定为甲类地块,需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十四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居住用地(R2)、零售商业用地(B11)、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