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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义新区集贤路北侧、正涵街东侧集贤路北安置地块待出让用地》公示
添加时间:2021-08-30 16:12:40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义新区集贤路北侧、正涵街东侧集贤路北安置地块待出让用地占地面积33634.25m2,中心点东经119.845383°,北纬29.197737°本地块历史上原属于鞋塘办事处石泄村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桔树。本地块于2013年被金华市人民政府征收,征收后一直未开发利用。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用作工业用途,不存在相关的污染监测数据,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根据金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自然资规条330702202100024号,金义新区集贤路北侧、正涵街东侧集贤路北安置地块待出让用地拟出让用于居住用地(R2)、零售商业用地(B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故对金义新区集贤路北侧、正涵街东侧集贤路北安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对金义新区集贤路北侧、正涵街东侧集贤路北安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可知:本地块从未进行过工业开发,地块及周边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因此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居住用地(R2)、零售商业用地(B11)用地开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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