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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婺城新区单元 (ZX-15-04-36)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添加时间:2023-08-10 09:11:43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华市婺城区婺城新区单元 (ZX-15-04-36) 地块(又名婺州之心地块)位于华龙南街以东、新洲路以南、中轴景观公园以西、330国道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74260.11m2111.3902亩),中心点经度119.561361°,纬度29.085892°。本地块历史上原为叶店村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苗木、蔬菜等。地块于2007年征收,于 20081月由金华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未办理过土地证,后于2011年受让人变更为金华昆仑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2月通过工商变更名称改为金华市金婺置业有限公司。期间一直未开发利用,目前地块内为闲置用地,长有杂草,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固废填埋,未发现管道、沟渠或渗坑,没有污染痕迹,场地内无特殊气味。本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价铬结果低于检出限,其他45项基本因子及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场地内和对照点均未检出;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7项检测指标均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浓度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开发利用,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综上所述,金华市婺城区婺城新区单元 (ZX-15-04-36) 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本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