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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06-09 09:02:09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地块占地面积约143645m2(合215.4675亩),地理位置中心点为东经119.871494°、北纬29.194561°。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新童村、市基村、新后项村、新雅璜村、金三村农用地,同时有少量新童村、新后项村公用设施用地(公墓),地块内历史上主要种植苗木、柑橘、农作物,公墓于2023年3月底前已迁出,地块内2021年8月开始建有金义新区中心医院施工生活区,本地块于2023年3月基本完成征收。目前金义新区中心医院施工期未结束,施工生活区暂未拆除,施工方承诺施工结束后将拆除全部临时构筑物,地块内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固废填埋,未发现管道、沟渠或渗坑,没有污染痕迹,场地内无特殊气味。地块东侧为规划纵四路、隔路为空地,南侧为规划府后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金义新区中心医院及规划法华街、隔路为金义新区中心医院,北侧为规划新城路及金义轻轨新区站点、隔路为空地。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十四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医院用地(A51)、地下人民防空设施用地(UG25)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