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项目公示 > 其他公示
浙中文化创意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添加时间:2023-03-15 13:41:58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浙中文化创意中心地块位于婺城区文津路与紫金南街交叉口,总占地面积约28184.76m2,中心点经度119.568331°,纬度29.092720°。本地块历史上原为筱溪村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地块于2003年征收,征收后由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一直未开发利用,闲置至今,期间有村民进行农作物种植。2020年地块内南侧部分区域用于临时停车场建设,并于20229月拆除。目前地块内已开始施工建设,地块内开挖土壤由政府统一拍卖,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固废填埋,未发现管道、沟渠或渗坑,没有污染痕迹,场地内无特殊气味。地块南侧隔文津路为婺城区人民政府,西侧为国网金华婺城供电分公司,东侧隔紫金南街为康桥漫步小区,北侧隔临江东路为秀水园小区。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十四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文化设施用地(A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