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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雅畈小学综合体艺楼新建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3-03-20 16:38:21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小学综合体艺楼新建工程地块占地面积约3678m2(合5.517亩),地理位置中心点为东经119.670632°,北纬29.034946°。本地块历史上属于雅畈一村及雅畈二村农用地、林地,主要种植蔬菜、水果。本地块于2021年底被金华市雅畈镇征收。地块建筑已基本建设完成。本地块东侧为雅畈镇小学主校区,南侧为雅畈二村自留地,西侧为墈塘,北侧为雅畈镇民房。根据金华市婺城区雅畈小学综合体艺楼新建工程地块规划条件(项目编号:2104-330702-04-01-404903,金华市婺城区雅畈小学综合体艺楼新建工程地块拟出让用于中小学用地(A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七条,本地块为农用地转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判定为甲类地块,需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十四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