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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岩头中学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4-07-03 14:12:09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本次调查地块为浦江县岩头中学以南地块,位于浙江省浦江县岩头中学以南,浦后线以西,调查地块面积为21740.4m2,该地块历史为岩头镇岩头陈村农用地及民房,民房于2014年基本拆除,农用地主要种植青菜、玉米、辣椒、番薯以及葡萄等,部分闲置用地自然植被覆盖,至今未进行工业开发。地块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场地内无特殊气味。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R/B)和城镇道路用地(S2)。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内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编制了《浦江县岩头中学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及周边未进行过工业开发,地块原有农业种植及居民生活过程中对地块土壤造成的影响较小。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十四条,可不进行后续采样检测工作,因此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商住用地(R/B)和城镇道路用地(S2)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