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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白马镇零星地块(LB-01、LB-0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4-02-21 09:03:54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本次调查地块为浦江县白马镇零星地块(LB-01LB-02),位于浙江省浦江县白马镇桥头(东至浦阳江北岸绿道,南至浦阳江北岸绿道,西至腾飞路,北至浦峰路)。调查地块面积为29456.8m2。该地块1993年前为农用地,地块北侧1993-2003年间存在一家私人钢锭铸造厂,厂房拆除后原厂区用地闲置,近两年部分外租浦江县中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用于废铁回收,其余为空地;地块东侧1994年至今为浙江省浦江晶垒有限公司;地块北侧1994年至今为浦江县白马红星糖烟酒经营部;其余区域至今为农用地。现地块内企业均已关停腾空,厂房及商住楼建筑尚未拆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R)和城镇留白用地(X1)。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内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委托浙江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我公司根据检测单位采样检测相关记录、检测报告以及质控报告等资料编制了《浦江县白马镇零星地块(LB-01LB-0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初步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其他相关标准值;地块内地下水除浊度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值,其中浊度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可不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地下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开发利用。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该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