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国环规环评[2021)34号),现将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华市本级金华江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金华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华市武义江左岸(330国道至洪坞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淑波电话:1358866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