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通园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国环规环评[2021)34号),现将金华市通园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华市通园溪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金华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城东街道境内(从杭金衢高速至清风公园入口的通元溪河道)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淑波电话:1358866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