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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添加时间:2020-10-28 14:56:09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规划概况

《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1月通过专家评审(金市规办[2016]10号),于2020年对规划范围部分变化内容进行修编上报。该规划四至范围为: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金华江(婺江)以北,二环西路以西部分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42.43公顷规划目标为:以发展制造业为主体功能,并延伸发展上下游产业,形成婺城新区工业园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新材料产业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状踏勘、现状分析、区域污染源调查、影响因素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综合评价分析→得出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对《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现状进行分析,进行规划的综合论证,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包括规划执行情况、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资源承载力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分析

规划区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区和交通工具。规划区总体车流量较少,区域范围广,污染物稀释扩散条件好,规划实施后,工业区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经相关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工程完成后区域的雨水和污废水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金华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规划区内道路、铁路建设可能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规划实施后一方面要优化平面布局,建筑物布局应和交通要道保持一定距离;另一方面,铁路、交通要道两侧应加设隔声屏障,或是增加道路两旁的绿化带高度和宽度。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弃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土壤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随着土壤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加强,工业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将会得到控制,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开发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内土壤产生明显的累积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景观格局,在积极采取相应生态保护和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情况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乾单元(ZX-06)控制性详细规划》与金华市的社会经济、产业规划是相一致的,并符合《金华市婺城新区发展战略规划》、《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规划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措施,确保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受影响。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规划的建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公众就该规划开发建设中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于该规划的开发建设内容是否认可;公众对该规划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查单位联系发表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1028日至20201111日。

、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000

联系电话:俞工 13586982772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4

联系人:付工 0579-82722952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79-82469190


公示发布单位: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