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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 01 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添加时间:2018-08-24 17:08:53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一、规划概况

根据《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 01 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范围及内容以201512金华市规划局批复意见(金市规办[2015]85号)为准,即四至范围为:330 国道、后童西路以东;杭金衢高速公路、宾虹路以南;金华江、白沙溪以西;金龙路、后童南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为1041.53公顷。规划目标为:将规划区块建设成为五金工具,汽车配件、机械、家电、医药、纺织等综合性的工业园区,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变化的趋势,为园区长远发展可能的变化预留足够的空间。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状踏勘、现状分析、区域污染源调查、影响因素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综合评价分析→得出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对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 01 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现状进行分析,进行规划的综合论证,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包括规划执行情况、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资源承载力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三、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响分析

规划区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区和交通工具。规划区总体车流量较少,区域范围广,污染物稀释扩散条件好,规划实施后,工业区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经相关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工程完成后区域的雨水和污废水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后最终进入金华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规划区内道路建设可能对沿线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另外规划1个公共停车场,停车场所处区域地势开阔,通过加强停车管理、禁鸣等手段,可使停车噪声处于可接受程度。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弃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金华市婺城新城区临江单元、郭蓉单元 01 街区(ZX-05ZX-12-0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与金华市的社会经济、产业规划是相一致的,并符合《金华市婺城新区发展战略规划》、《金华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措施,确保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受影响。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规划的建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公众就该规划开发建设中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于该规划的开发建设内容是否认可;公众对该规划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查单位联系,发表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824日至201897日。

八、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000 

联系电话:俞工 13586982772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4  

联系人:付工 0579-82722952

3、规划环评审查单位: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公示发布单位: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1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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