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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3-04-18 16:59:33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金华市婺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6272m2,地理位置中心点为东经119.588413°,北纬29.152537°。本地块历史上属于西吴村农用地及养老院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苗木2005年婺城区政府征收。现地块内西侧托养中心已基本建设完成,东侧为农田,主要种植蔬菜。本地块以东为农田及变电站,地块南、西、北侧均为农田。根据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赋码:2109-330702-04-01-997532金华市婺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拟出让用于社会福利用地(A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七条,本地块为农用地转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故判定为甲类地块,需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十四条,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直接用于社会福利用地(A6)开发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