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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添加时间:2020-09-10 17:43:13 来源: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点击量:

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目前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画水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2、建设规模:竹溪污水处理厂现状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 9475 平方米(14.2 亩),本次二期工程新增用地面积为 12070 平方米(18.1 亩),建成后总用地面积为 21545 平方米(32.3 亩),竹溪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画水镇和南市街道南溪片,本次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 万吨/日,建成后污水厂总规模为 1.2 万吨/日,竹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尾水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指标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即“浙江标准”)中的表 1 限值,其余DB33/2169-2018未作规定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建设地点:东阳市画水镇竹溪工业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郭凯平   单位地址:东阳市江北街道广福东街23号D幢东楼1901室、19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邮箱:1825703818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具体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东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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